福清市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实施方案
时间:2015-01-03 07:54:25 来源:
福建西山高级中学 点击阅读数:次 编辑:石明
各中小学: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 “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闽教办综〔2014〕17号,见附件1)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市中小学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目标
通过活动的实施,充分调动学科教师应用信息技术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县域内每位教师至少能够利用信息技术和优质数字教育资源上好一堂课,每堂课至少有一位优秀教师能够利用信息技术和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实施教学,建设一支善用信息技术和数字教育资源的骨干教师队伍;促进优质数字教育资源的开发与共享,形成覆盖中小学各年级各学科各版本的生成性资源体系,推动信息技术和数字教育资源在中小学课堂教学中的合理、有效应用。
二、活动组织
成立福清市“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评选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念 琪
副组长:陈躬亮 王豪杰 倪时清 游孙瑛
成 员:方德荣 林春华 莫亮华 林梅 徐芳 郭成清 薛命惠 刘美安 任德云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游孙瑛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活动范围
全市所有具备网络和多媒体教学条件的中小学校(包括小学、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完全中学和普通高中等),各年级各学科的教师均应参加,条件不具备的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做到全覆盖。2015年度各学校参与活动的教师人数不低于教师总人数的25%,至2016年度,各学校参与人数比例达到100%。
四、任务计划
活动分为教师网上“晒课”与评选“优课”两个阶段。
1.网上“晒课”
“晒课”活动通过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和省级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同步呈现,教师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省级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 (http://1slk.fjber.com),点击链接报名进行实名制网上“晒课”。省级平台与国家平台连通,不需再次注册。进修校成立“晒课”学科指导组,做好“晒课”培训工作。学科指导组在教师“晒课”前要开展听课、评课、研课活动,对每节课进行指导,确保“晒课”质量。
教师所提交的网上“晒课”内容包括一堂完整的课堂教学的教学设计、所用课件及相关资源(或资源链接)、课堂实录、评测练习(非学术性课程不要求)和专家点评(“晒课”不作要求,“优课”必选)等。内容须符合课标要求,体现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融合,突出数字教育资源的课堂应用,以及利用信息技术和数字教育资源创新教学方法、有效解决教学重难点问题。有条件的学校除了参与网上“晒课”,应鼓励教师上传课堂实录,参与国家级“优课”评选。
2.评选“优课”
在网上“晒课”的基础上,以学校为基本单位,以逐级依次进行的方式,对各年级各学科各版本的“优课”资源开展推荐评选。
评选工作通过国家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提供的“晒课”功能,在限定时间内组织实施。市级评选完成后,将推荐的“优课”报送省教育厅参加省级评选。
进修校要组织各学科教研员、名师、学科带头人创建学科网络教研工作室。借助国家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开通的“教研”、“问答”、“话题”等相关教研活动频道,开展体现学科特点和教育信息技术应用融合的研讨活动,集中展示工作室成员的“晒课”成果,分享优秀教学案例。
五、活动安排
1.204年12月份,学习领会教育部、福建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制发《福清市“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实施方案》。
2.2014年12月中下旬,举行全市动员培训活动,以学校为单位成立领导组,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动员培训;各校在培训后要完成在职在岗教师在福建省基础教育资源应用平台注册工作;各学校要在充分研讨的基础上,统筹兼顾各学科、各年级教师人数比例,确定不低于在职在岗教师总数25%的“晒课”教师名单。
3.2015年1月份,各校利用福建省基础教育资源应用平台提供的“晒课”功能,组织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在平台注册后按要求进行实名制网上“晒课”。
2015年3月15日前,以学校为单位将参加“晒课”教师的名单表(含单位、姓名、学段、学科等信息)和含有教师 “晒课”课题、学科名次等信息的汇总表及“晒课”课件打包发送至相关科室的邮箱(模板见附件,主题栏和文件名均为:XX学校晒课),任何学校不得拖延。
中教:fqszjk@163.com, 初教:fqjwcjk@163.com
4.2015年4月15日前,各学校网上“晒课”活动全部完成。教育局将定期通报中小学校活动开展情况(主要是网上动态信息,包括各学校“晒课”进展、各类人员“晒课”表现、学校组织情况等)。4月底前完成福清市级优课评选。
进修校要在“晒课”前成立学科指导组进行线下研课,并对每节课进行指导;在“晒课”的基础上,学科指导组要将所有参加“晒课”的教师分学科排出名次,与“晒课”课件一并上报教育局领导组办公室,以便确定校级“优课”人选;市教育局将在各学校初评和教师“晒课”的基础上按参加“晒课”节数的20%评出市级“优课”,并推荐参加福州市“优课”评选。(“优课”评选标准见附件2)。
六、工作要求
1.各校要高度重视,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活动方案,协调部门工作,确保活动的有效开展,积极鼓励教师参加“晒课”,以提升自身的专业水平。
2.凡参加网上“晒课”教师的课件和名单均在进修学校及市教育局备案。市教育局将根据各校组织工作成效、教师参与规模和资源推荐质量等情况,择优给予“优秀组织奖”的表彰。
3.在逐级赛课中遴选出的“优课”教师,将分别授予校级、市级和省级“信息技术教学应用名师”。并在今后职称评审、评优和晋级时给予优先考虑。
福清市教育局
2014年12月16日
(文/福清市教育局 编辑/石明)